設立宗旨及業務範圍
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(以下簡稱本中心) 成立於103年4月2日,設有臺北、臺中、高雄三座國家級藝文場館 ——「國家兩廳院」、「臺中國家歌劇院」、「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」,以及附設團隊「國家交響樂團 (NSO)」,為「一法人多館所」的行政法人。其業務範圍為辦理三場館以及NSO之經營管理、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、行銷、推廣及交流,以提升國家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。
發展計畫目標
三館一團之經營管理
本中心設有董事會、監事會,監督管理三館一團之運作;由董事長對內綜理本中心一切事務,並由藝術總監 (三場館)、音樂總監 (NSO) 帶領經營團隊負責各館團之營運及業務執行。
其中,國家兩廳院於76年10月啟用,並於93年3月改制為「行政法人」(當時名為「國立中正文化中心」),為「行政法人」體制之首例,以強調專業自主、用人彈性,為劇場經營走向專業發展開啟重大里程;其後於103年4月改制為本中心所轄之場館。在發展定位上,聚焦於「永續共融」、「韌性治理」及「智慧創新」三大核心價值,以「國際級指標性文化品牌」為願景。
座落於中臺灣的臺中國家歌劇院於105年9月啟用,以「藝術可以翻新一座城市、一個國家」為願景,充分運用非典型空間的建築特色,持續深化「綠色劇場 Green Theater,以永續思維迎向未來共生」為營運目標。
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於107年10月啟用,座落於高雄市鳳山區,相鄰衛武營都會公園,以「眾人的藝術中心」作為發展定位,以「精實的衛武營」、「連結的衛武營」、「民眾的衛武營」及「員工的衛武營」為營運策略。
NSO於94 年成為國家兩廳院附設團隊,103年4月改隸成為本中心附設團隊。以「臺灣愛樂」立足國際,並持續形塑多元、自信且細膩的音樂風格,成為亞洲古典音樂重要品牌,躋身世界頂尖樂團之列。